企業于當年12月份取得高新企業認證,當年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1、高新技術企業對其來源于境內、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為研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經費投入,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5、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可稅前扣除的比例提高至8%,超過部分,可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6、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可以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7、企業購進并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低于100萬元(含100萬)的可一次性在稅前扣除;單位價值高于100萬元的,允許按不低于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折舊年限的60%縮短折舊年限,或選擇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進行加速折舊。8、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我國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9、軟件生產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稅前扣除;即征即退的增值稅款(實際稅負超3%的部分)用于研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在生產的,可作為不征收收入。
國家扶持高新技術企業適用所得稅率是15%。其他稅種沒有優惠的稅率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規定對企業的國債利息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或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或減征企業所得稅?!镀髽I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一)國債利息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p#分頁標題#e#
新企業所得稅法與原稅法相比較,在促進科技創新上的政策變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稅率的執行范圍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僅限于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新法將該項優惠政策擴大到全國范圍?! 《?、新法新增加了對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 ∪?、技術轉讓所得稅起征點明顯提高。新法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br />
四、新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業可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br />
申請國家高新企業認定稅收優惠政策:
(一)所得稅率優惠。高新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于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 ?br />
(二)“兩免三減半”。原深圳特區以內,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br />
(三)人才安居。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每兩年推薦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層次人才申請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價補助32平米,同時各區政府配套補貼總額的10%(合計70萬左右)?! ?四)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五)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1、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2、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br />
(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七)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后可享受各區相應認定補貼,如:龍華新區20萬,寶安,羅湖各10萬?! ?八)進入高新區股份代辦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的高新技術企業,予以最高180萬元資助?! ?九)高新企業認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備條件,優先批準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制高新技術企業股票上市?! ?p#分頁標題#e#
(十)高新企業認定是申請各級相關政府資金的必備條件之一?! ?十一)高新企業可優先獲得辦公及工業用地的獲批?! ⌒碌摹陡咝录夹g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企業需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3、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4、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5、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6、企業的其他指標,如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必須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br />
二、“高企”認定要經過哪些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注冊登記。企業對照《認定辦法》中的認定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進行注冊登記,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 ?二)企業準備并提交材料。企業需將下列材料提交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3、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4、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 5、技術創新活動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協議、生產批文等?! ?br />
軟件企業享受優惠
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明確享受財稅〔2012〕27號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的軟件、集成電路企業,每年匯算清繳時按規定向稅務機關備案,同時提交備案資料即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浖髽I享受優惠須符合以下條件 軟件企業是指以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為主營業務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的居民企業;
(二)匯算清繳年度具有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三)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p#分頁標題#e#
(四)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五)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六)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如合法的開發工具等);
(七)匯算清繳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br />
其中,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是除符合上述規定,還應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
(一)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應納稅所得額不低于1000萬元,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5%;
(二)在國家規定的重點軟件領域內,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不低于250萬元,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5%,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70%;
(三)匯算清繳年度軟件出口收入總額不低于800萬美元,軟件出口收入總額占本企業年度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50%,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5%?! ?br />
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可享下列優惠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符合前述條件的軟件企業可享受下列優惠:
我國境內新辦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 ?br />
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可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br />
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規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由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并單獨進行核算,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呻娐吩O計企業和符合條件軟件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并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髽I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 ?p#分頁標題#e#
匯算清繳時要提交備案資料明細表 按照《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號)和《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27號)規定,軟件、集成電路企業的稅收優惠資格認定等非行政許可審批已經取消。符合條件的企業,只要把下表要求的資料準備好,每年匯算清繳時按規定向稅務機關備案就好了! 多項相關規定停止執行 財稅〔2016〕49號文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敦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和第二十條停止執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所附《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管理目錄(2015年版)》第38項至43項及第46至48項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政策的“備案資料”、“主要留存備查資料”規定停止執行。
最新高新技術企業和研發費加計扣除沒有區別
一 、什么是研發費用
財政部給出的界定是:企業研發費用(即原“技術開發費”),指企業在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 ?br />
這定義是比較簡潔的,尤其是對研究和開發活動的定義也沒有細化,在稅務加計扣除上,對研發活動的定義采用了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一樣的口徑,即:研究開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研究開發活動。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是指企業通過研究開發活動在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方面的創新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對本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相關行業的技術、工藝領先具有推動作用,不包括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或對公開的科研成果直接應用等活動(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br />
而且,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其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支出才可以加計扣除?! ?br />
二、研發費用會計核算的內容和要求
1、研發費用會計核算的內容 在會計核算上,可以在研發費用列支的項目主要包括: #p#分頁標題#e#
(一)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br />
(二)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br />
(三)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br />
(四)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br />
(五)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 ?br />
(六)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br />
(七)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托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 ?br />
(八)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br />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依法取得知識產權后,在境內外發生的知識產權維護費、訴訟費、代理費、“打假”及其他相關費用支出,從管理費用據實列支,不應納入研發費用?! ?br />
2、具體的核算要求
首先,企業應當明確研發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審批程序,并按照研發項目或者承擔研發任務的單位,設立臺賬歸集核算研發費用?! ?br />
其次,企業研發機構發生的各項開支納入研發費用管理,但同時承擔生產任務的,要合理劃分研發與生產費用,研發費用按實際發生額列入成本(費用)?! ?br />
最后,企業應當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按規定披露研發費用相關財務信息,包括研發費用支出規模及其占銷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發費用情況等。同時,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時,應當對企業研發費用的使用和管理情況予以關注?! ?br />
3、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相關規定如下:
第七條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應當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 ?br />
第八條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诰艞l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
(一)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p#分頁標題#e#
(三)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的,應當證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五)歸屬于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嫓蕜t,對研究開發費用的核算又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在準確歸集記賬的情況下,還有區分費用化和資本化,分別處理,而且對于資本的條件是有明確規定的。對于開發支出的資本化條件的具體應用和掌握,大家可以參考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的相關規定,這里不再贅述?! ?br />
三、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研發費用列支范圍
各項費用科目的歸集范圍主要包括:
(1)人員人工 從事研究開發活動人員(也稱研發人員)全年工資薪金,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其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br />
(2)直接投入 企業為實施研究開發項目而購買的原材料等相關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氣和電)使用費等;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模具、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簡單維護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等?! ?br />
(3)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 包括為執行研究開發活動而購置的儀器和設備以及研究開發項目在用建筑物的折舊費用,包括研發設施改建、改裝、裝修和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4)設計費用 為新產品和新工藝的構思、開發和制造,進行工序、技術規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設計等發生的費用?! ?br />
(5)裝備調試費 主要包括工裝準備過程中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如研制生產機器、模具和工具,改變生產和質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標準等)?! ⌒枰⒁獾氖牵簽榇笠幠E炕蜕虡I化生產所進行的常規性工裝準備和工業工程發生的費用不能計入?! ?br />
(6)無形資產攤銷 因研究開發活動需要購入的專有技術(包括專利、非專利發明、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所發生的費用攤銷?! ?br />
( 7)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 是指企業委托境內其他企業、大學、研究機構、轉制院所、技術專業服務機構和境外機構進行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項目成果為企業擁有,且與企業的主要經營業務緊密相關)。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發生金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 ?p#分頁標題#e#
認定過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發生額的80%計入研發費用總額?! ?br />
(8)其他費用
為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其他費用,如辦公費、通訊費、
專利申請維護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等。此項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10%,另有規定的除外?! ?注:詳細比例要求規定參考《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相關規定)
四、可以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的范圍及相關要求
1、可以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的范圍
首先,國稅發〔2008〕116號的規定: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實際發生的下列費用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 ?一)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br />
(二)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br />
(三)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 ?br />
(四)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 ?br />
(五)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br />
(六)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 ?br />
(七)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br />
(八)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浯?,財稅〔2013〕70號的補充規定: 企業從事研發活動發生的下列費用支出,可納入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究開發費用范圍:
(一)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br />
(二)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 ?br />
(三)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 ?br />
(四)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 ?br />
(五)研發成果的鑒定費用?! ∽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允許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費用和支出項目,均不允許計入研究開發費用?! ?br />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項目中,與會計核算和高新認定時研發費用范圍的差異是-沒有“其他費用”,必須細化到具體的規定的可以扣除項目中?! ?br />
2、除了上述要求之外,還有幾點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
①企業取得的專項用途財政資金作為不征稅收入核算的,對應的支出不得加計扣除?! ?p#分頁標題#e#
②企業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已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在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 〔2013〕70號)的規定,就已經進行會計處理的折舊、費用等金額進行加計扣除?! ?br />
③企業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部分已形成企業年度虧損,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br />
3、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新政策 上述國稅發〔2008〕116號的規定和財稅〔2013〕70號的補充規定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就截止了,但2015年度扔按上述政策口徑來執行?! ?016年1月1日起,開始按新政策財稅〔2015〕119號執行,新政策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列支范圍綜合了高新企業認定上述兩個研發費用扣除的稅務文件,研發費用的具體范圍包括:
(1)人員人工費用?! ≈苯訌氖卵邪l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br />
(2)直接投入費用?! 、傺邪l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br />
②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br />
③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折舊費用?! ∮糜谘邪l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br />
4.無形資產攤銷?! ∮糜谘邪l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br />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br />
6.其他相關費用?! ∨c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br />
通過對比新舊政策可以發現,新政策研發費用的具體范圍有三個重要變化:
(1)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租賃費、儀器設備的折舊費和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攤銷費,不再強調是專門用于研發活動; #p#分頁標題#e#
(2)明確了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可以加計扣除;
(3)可以加計扣除的費用增加了“其他費用”項,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差旅費、會議費等可以加計扣除了,實施總額控制,此項其他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 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和活動
(1)從2016年1月1日起,下列行業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贌煵葜圃鞓I?! ?br />
②住宿和餐飲業?! 、叟l和零售業?! 、芊康禺a業?! 、葑赓U和商務服務業?! 、迠蕵窐I?! 、哓斦亢蛧叶悇湛偩忠幎ǖ钠渌袠I?! ?2)從2016年1月1日起,下列活動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倨髽I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 、趯δ稠椏蒲谐晒闹苯討?,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燮髽I在商品化后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 、軐ΜF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復或簡單改變?! 、菔袌稣{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拮鳛楣I(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 、呱鐣茖W、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